广东法院上半年环境资源审判:十大案例彰显司法护绿决心

2025年上半年,广东省全省法院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方面成果显著,审结案件数量达4832件。8月1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环境资源审判有重大影响力十大案件,更是集中展现了广东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上的全方位作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示范意义。

这十大案件犹如十面镜子,清晰映照出广东法院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决心,它们涵盖了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碳排放管理等多个关键领域,涉及严厉打击走私珍贵动物、非法倾倒污泥、检测机构弄虚作假、固体废物污染等违法行为。

在卓某走私珍贵动物案中,人民法院以法律的利剑严惩走私濒危物种的违法行为,向世界彰显了我国履行国际公约、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坚定决心。这一案件的判决,不仅是对违法者的严厉制裁,更是对珍稀野生动植物的一次有力保护,让人们深刻认识到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

某环保公司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则体现了人民法院在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认定难题上的创新智慧。通过创新运用专家意见,人民法院严惩了环境污染犯罪,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范例。这一案例告诉我们,在面对复杂的环境污染问题时,科学、专业的判断是维护生态环境正义的关键。

深圳某容器公司碳排放行政处罚案,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司法支持。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这一案件的判决具有深远的意义,它引导企业更加重视碳排放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某检测公司、罗某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有力地打击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真实可靠的环境监测数据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打击,确保了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这些典型案例不仅对相关领域的违法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也为类案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范例,推动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正确统一实施。

近年来,广东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不断发力。一方面,持续加强审判力度,积极探索创新审判机制,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致力于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审判队伍。另一方面,通过发布十大案件,进一步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发挥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生态保护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广东法院还积极深化与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未来,广东法院将为建设美丽广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助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让南粤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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